这个股有实力资金介入,公司的重组应该成功在望,股价非常强势。看好。

公告显示,高速财务公司根据安信信托此前出具的“兜底函”,要求安信信托支付本金、利息等涉及金额约5.3亿元的诉求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驳回。这是《资管新规》正式实施以来,信托公司出具“兜底函”被认定无效的终审判决之一。

根据公告内容,湖南高院经审理认为,首先,安信信托和高速财务公司双方依据《信托合同》建立的信托法律关系,而通过其后签订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改变了《信托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受托人安信信托公司受让了原由高速财务公司享有的信托利益并承担了因信托计划所产生的全部投资风险。而高速财务公司则从《信托合同》中脱离出来,通过收取固定的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款来获取利益。如果《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实际履行,会达到委托人从受托人处得到了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的结果。其法律关系是名为信托受益权转让,实为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安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四条“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的规定,应属无效。